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大成研究 美国对等关税之豁免和排除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5-06-24
  近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了一系列不合理的高额关税,对全球供应链造成冲击,也为企业国际贸易合规带来了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美国的关税豁免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系统分析美国此次关税政策的豁免适用,以期为出口贸易企业在新形势下国际贸易合规与战略调整提供理论参考与应对启示。   2025年2月1日,特朗普发布美国总统行政令,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

  近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了一系列不合理的高额关税,对全球供应链造成冲击,也为企业国际贸易合规带来了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美国的关税豁免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系统分析美国此次关税政策的豁免适用,以期为出口贸易企业在新形势下国际贸易合规与战略调整提供理论参考与应对启示。

  2025年2月1日,特朗普发布美国总统行政令,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等法律授权,以“解决合成阿片类药物供应链问题”为由,对中国全部输美产品额外加征10%的关税,该关税措施自2025年2月4日起生效。3月3日,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特朗普再次发布行政令将上述对华加征关税从10%调高至20%。

  2025年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通过互惠关税来规范进口,以纠正造成美国商品贸易逆差持续存在且巨大的贸易行为》行政法令(以下简称《法令》),根据美国宪法和法律(包括《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国家紧急状态法》、经修订的《1974年贸易法》的)赋予总统的权力,该法令规定:(1)除本命令另有规定外,所有进口到美国海关领土的物品均应依法缴纳10% 的额外从价关税,此类关税税率适用于2025年4月5日或之后进入消费或从仓库提取以供消费的货物;(2)除非本命令另有规定,自2025年4月9日起,进口到美国海关领土的所有来自该命令附件一所列贸易伙伴的物品应依法适用本命令附件一所规定的税率。

  中国就前述美国关税采取了反制措施,包括限制稀土出口、加收同等关税等。此后,美国政府于美东时间4月9日起对中国的整体关税税率提高到104%。2025年4月10日,美国决定将对中国征收的关税立即提高至125%,包括了2-3月加征的20%关税。2025年4月11日,美国更改了解释内容,125%的关税不包括之前已经加征的20%的关税,对中国的关税税率累计达到了145%。

  根据《法令》第三节(b)款,该《法令》附件2中所列的产品,依法不受《法令》规定的从价税率(ad valorem duties)征收。这些产品的类型包括:

  (ii)所有钢铁和铝制品及衍生品,均须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征收关税,并须在2018年3月8日第 9704号公告(调整美国铝进口量)及其修订版、2018年3月8日第9705号公告(调整美国钢铁进口量)及其修订版、2020年1月24日第9980号公告(调整美国铝衍生制品和钢铁衍生制品进口量)及其修订版、2025年2月10 日第10895号公告(调整美国铝进口量)及其修订版中宣布。(调整进口到美国的钢铁)以及2025年2月10日第 10896号公告(调整进口到美国的钢铁);

  (iii)根据经修订的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征收附加关税的所有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并在2025年3月26日第10908号公告(调整进口到美国的汽车和汽车零部件)中宣布;

  (iv)本命令附件二中列举的其他产品,包括铜、药品、半导体、木材制品、某些关键矿产以及能源和能源产品;

  (v)来自贸易伙伴的所有商品,均须遵守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第2栏中规定的税率;以及

  (vi)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的未来行动可能被征收关税的所有商品。

  鉴于附件2已经明确列明了各产品的HS编码,以该编关时,将不征收额外的从价税率。点击“阅读原文”查询附件2详细信息。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于2025年4月11日晚上10:36(美国东部时间)发布了《 更新指南-特定产品的互惠关税豁免》的公告,该公告指出,根据2025年4月11日发布的总统备忘录《澄清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命令(经修订)下的例外情况》(简称“备忘录”),备忘录中列出的已在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标题和子标题中正确分类的产品,现转载如下。所有已根据这些列出条款正确分类的产品,将根据第14257号行政命令(经修订)第3(b)(iv)节的规定,被排除在根据该命令实施的互惠关税之外,该关税适用于2025年4月5日美国东部夏令时间凌晨12:01或之后进入消费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商品:

  根据《法令》第三节(d)款,所有不符合USMCA原产资格的加拿大或墨西哥商品,目前均需缴纳25%的额外从价税率,其中,从加拿大进口且不符合USMCA原产资格的能源或能源资源和钾肥,目前需缴纳较低的10%的额外从价税。

  对于USMCA,需关注该协定的“区域累计规则”。根据USMCA第4章第4.5条,区域产值含量(Regional Value Content, RVC)的具体要求因产品而不同,大部分行业要求50%(净成本法)或60%(交易价值法),具体的比例要求在附件4-B中列明。

  交易价值计算公式:区域价值含量RVC=(交易价值TV - 非原产材料的价值VNM)/交易价值TVx100

  净成本价值计算公式:区域价值含量RVC=(产品的净成本NC-非原产材料的价值VNM)/产品的净成本NCx100

  根据《法令》第三节(f)款,对于美国成分高于20%的产品,只对其中的非美国价值进行征税。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

  对于特定税则免税产品,应当如实申报,切忌以免税税则申报非免税产品。根据《美国法典》第19卷第4章第III分章第V部分第1592条,对于欺诈性违反关税申报规定的,可处以民事罚款,罚款金额不得超过商品的国内价值。

  《美国法典》第18卷第I部分第17章第542条规定,在向美国进口货物时,故意通过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导致美国丧失任何合法税款构成犯罪,可以施加最高2年监禁并处罚金。

  美加墨协定(USMCA)是美国、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之间签署的一项自由贸易协定,旨在促进三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企业应充分了解该协定的内容,以便更好地利用其中的关税优惠条款。根据美加墨协定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供应链来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例如,企业可以考虑在美国或墨西哥成员国之间建立生产基地,以便更好地利用关税优惠和物流便利。

  为了享受“美国成分”免税政策,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明文件和信息,如商品的原产地证明、美国成分的比例证明等。这些文件和信息应真实、准确且易于检查。事实上,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要求收集与进口物品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在报关申报时收集这些信息和文件,以便CBP能够确定和核实该物品中美国成分的价值,以及确定和核实该物品是否在美国完成实质性加工。

  针对美国新一轮关税政策,中国企业在短期内应建立关税政策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关注美国的关税政策及豁免清单变化。对于无法获得关税豁免的货物,建议企业通过RCEP等区域协定在构建新型生产和贸易网络,灵活调整出口策略降低高额关税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全球化持续遭遇挑战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应保持战略定力,发挥更具适应性的商业智慧,积极应对外部变化,相信中国可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贸环境中开辟出新的发展空间。

  [1]《通过互惠关税来规范进口,以纠正造成美国商品贸易逆差持续存在且巨大的贸易行为》,详见网址:

  [5]《美国法典》第19卷第4章第III分章第V部分第1592条,详见网址: